浙江两会代表黄莉建议:推动实现新能源电池“梯次利用”于太阳能/风能储能装置等领域

储能世界网讯:“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电池回收置换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在27日的代表团小组会议发言时,省人大代表、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黄莉,提出“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置换”的建议。

黄莉代表来自宁波最大的汽车经销商集团。“我国从2014年开始普遍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而私人乘用车动力电池报废周期一般为5年至8年。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直面这个问题了。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大力提倡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全民自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24%。”

“如果电池回收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将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黄莉代表告诉记者,虽然我省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回收体系,但现有回收资源难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匹配。

目前,我省在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回收置换方面,存在回收率不高、电池回收处理兼容性不强、再生利用标准需规范等问题,在绿色选材和标准化、通用性设计等方面也需进一步优化。她建议,要完善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多方参与做好电池回收工作。

黄莉代表建议,推动实现新能源电池“梯次利用”。“就是把难以满足汽车续航要求的动力电池,用于电动工具、太阳能/风能储能装置等领域。”她解释,电池容量在100%-80%时,能满足汽车动力使用,80%-30%可满足梯次利用,30%以下时,可再进行拆解再生利用,尽可能地避免拆卸报废带来环境污染,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原标题:2021省两会丨代表委员有话说 黄莉:新能源汽车电池老化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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