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系统甲供!国家电投河北雄安200MW/400MWh新型储能项目EPC招标

6月18日,国家电投东方能源海兴新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启动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雄安公司),本项目装机容量200MW/400MWh,承包人对工程勘察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一体总承包。

招标范围:

1.负责站址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

2.负责全部设备(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为甲供)材料采购、催交、运输、接车、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

3.负责全部建筑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4.负责送出线路及对端接入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核准、初设批复、设计、施工、对端站改造及协调等)

5.负责办理储能设备抽检、并网安全性能检测、并网手续、调度手续,购售电手续等涉网手续;

6.负责办理水保、安评、职业评价等手续

7.负责开工手续办理、消缺、培训、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周边政府及民事关系协调等内容;8.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三标认证,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河北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19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以投产时间为准)完成至少一个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具有独立储能工程的经历。并担任过1个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职务(须提供该项目经理经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企业任命文件或用户证明))

(6)投标人拟派的总工、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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